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1202执1039号
鹤城区利兴建筑器材租赁部、湖南长远建设有限公司:
我院于2022年03月01日受理的申请执行人鹤城区利兴建筑器材租赁部与湖南长远建设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执行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本院强制扣划被执行人湖南长远建设有限公司银行存款87852元,并支付给申请人鹤城区利兴建筑器材租赁部。本案当事人申请的执行标的已经全部执行的已经全部执行到位。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1)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1)湘1202民初5949号民事判决书申请事项已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