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武穴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3)鄂1182执2187号
申请执行人:湖北信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武穴市四望镇新庙社区居民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1182MA49318D99。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1968年2月21日出生,汉族,住武穴市。
被执行人:***,男,1970年1月12日出生,汉族,住武穴市。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湖北信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湖北信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同意长期履行,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对(2023)鄂1182执2187号案终结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十月三十一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