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冠天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与福建省冠天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桂0681执保235号 ***与、福建省冠天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福建省冠天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财产保全一案,经强制执行,已冻结被申请人在中国建设银行3505××××1957账户内的存款500000元。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该案按保全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二年九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