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艺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艺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山东楼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1302执348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艺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广州路与孝河路交汇****。

法定代表人:张海滨,经理。

被执行人:山东楼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住所,住所地临沂市兰山区柳青街道广州路鲁商中心**楼**div>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执行人:**,男,1982年2月19日生,汉族,住临沂市兰山区。

申请执行人山东艺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山东楼圃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2018)鲁1302民初20190号民事判决。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完毕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全部义务,2021年1月521日,申请执行人申请结案,该案已执行完毕。

特通知结案。并将执行人已公开被执行人信息屏蔽、已发布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删除,解除限制消费、查封、冻结财产等执行措施。

二〇二一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