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鲁1502执893号
申请执行人聊城市鲁发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聊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长江路111号605室。
法定代表人耳胜男,总经理。
被执行人聊城揽悦创新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聊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韩国京畿道产业园2幢102号。
法定代表人谢振辉,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山东鲁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聊城市东昌东路东首(开发区东城街道办事处广福刘村)。
法定代表人张文君,执行董事兼经理。
被执行人聊城市圣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聊城市光岳路北段路西。
法定代表人王村萍,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山东源海城建工程有限公司(原名山东正浩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聊城市东昌府区柳园街道办事处陈庄社区综合楼。
法定代表人:王建文,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山东省元丰节能装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聊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光岳南路38号临街商业楼3层。
法定代表人赵西军,董事长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聊城利升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住所地:聊城经济开发区汇通国际金属物流园B区150号。
执行事务合伙人高雷。
王振,男,1984年8月5日出生,汉族,住聊城市东昌府区。
被执行
王村萍,女,1962年2月18日出生,汉族,住聊城市东昌府区。
被执行
王焕忠,男,1962年3月19日出生,汉族,住址同上。
被执行
:王建文,男,1967年9月10日出生,汉族,住聊城市东昌府区。
被执行
:王保平,女,1967年4月10日出生,汉族,住聊城市东昌府区。
被执行
席笑,女,1986年12月13日出生,汉族,住聊城市东昌府区。
被执行
王小梅,女,1975年9月16日出生,汉族,住聊城市东昌府区。
被执行
赵西军,男,1973年2月27日出生,汉族,住聊城市东昌府区。
被执行
谢振辉,男,1990年11月11日出生,汉族,住聊城市东昌府区。
被执行
吴春澤,男,1987年1月24日出生,汉族,住阳谷县。
聊城市
聊城市鲁发民间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聊城揽悦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鲁源汽车集团有限公司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依据已经发法律效力的(2019)鲁1502民初4322号民事判决书,于2020年3月16日立案执行。
本院查明,被执行人有银行存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0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行人的银行存款元至本院(收款单位: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聊城湖西支行,账号:15×××88)。
本裁定
本裁定书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毛英民
二〇二〇年四月七日
书记员 范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