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鸿顺力拓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山东鸿顺力拓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鲁0811执1520号
申请执行人:**,男,1983年8月24日出生,汉族,住济宁市中区。
被执行人:山东鸿顺力拓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山东鸿顺力拓建筑装饰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已强制执行完毕,本案应依法裁定执行结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济宁市任城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济任劳人仲案字(2017)第244仲裁裁决书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六月二十七日
书记员*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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