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鸿顺力拓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0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济宁市任城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鲁0811民初3611号之一
本院对原告山东鸿顺力拓建筑装饰有限公司与被告济宁富乐美家俱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作出的(2020)鲁0811民初3611号民事调解书中,文字上有笔误,应予补正,现裁定如下:
一、民事调解书第一页第十八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应为“承揽合同一案”;
二、民事调解书第三页第三行“未按本调解书第一项规定”应为“未按本调解书第二项规定”。
审判员  仝义杰
二〇二〇年五月十四日
书记员  徐顺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