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1092执480号之六
申请执行人:山东***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2668052417J),住所地威海市环翠区嵩山路106-2号1**4层。
被执行人:淄博天鼎电力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04592603816U),住所地淄博市博山区凤凰园1栋1-12号。
被执行人:***,男,1982年3月4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山东省巨野县,住济南市高新区。
本院在执行本院的(2022)鲁1092民初263号民事调解书、关于上述当事人之间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强制执行了被执行人部分银行存款。现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本院已立案审查,申请执行人同意异议审查期间终结本执行案件的执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的(2022)鲁1092执480号执行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员 程 军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五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