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远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远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北程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214执1693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远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城阳区正阳路北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007628679114。
法定代表人:刘运飞,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北程社区居民委员会,住所地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北程社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5370214B609907200。
法定代表人:孟工厂,该居民委员会主任。
申请执行人山东远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青岛市城阳区上马街道北程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执行依据为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20)鲁0214民初6202号民事判决书。在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该协议需要长期履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21)鲁0214执1693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 判 员 宁广志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法官助理 高小金
书 记 员 栾慧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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