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海骊住建系统集成有限公司、河南广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豫0108执保667号
申请人:青岛海骊住建系统集成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河南广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南老街坊置业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人青岛海骊住建系统集成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河南广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南老街坊置业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本院依据生效的(2021)豫0108民初5540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对被申请人的财产进行了保全。现本案已经部分保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本案执行保全程序结束。
审判员 ***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书记员 党 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