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皖0207执166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安徽卓炬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住所地安徽省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方正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071994896XY。
被执行人芜湖正地众森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芜湖市鸠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大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7556349056F。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安徽卓炬电力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芜湖正地众森置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于2020年1月7日通过法院执行办案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的车辆和银行存款信息,反馈显示被执行人名下暂无可供执行财产。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于2019年3月9日达成和解,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8)皖0208民初178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施德雨
审判员 陈旭东
审判员 梅根生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日
书记员 朱希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