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博傲凌峰商贸有限公司

四川欧犇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四川博傲凌峰商贸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

执 行 完 毕 通 知 书

(2021)川0107执3710号

四**犇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成都市仲裁委员会(2020)成仲案字第1413号判决书,于2021年3月24日立案受理四**犇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四川博傲凌峰商贸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并已履行完毕,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