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宏泰视讯安防科技有限公司

新疆宏泰视讯安防科技有限公司、新疆克州东信伟业科技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新0103民初14714号
原告:新疆宏泰视讯安防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扬子江路17号腾威市场A2-34号。
法定代表人:周双寿,系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谷丽娟,女,汉族,1992年2月28日出生,新疆宏泰视讯安防科技有限公司员工,住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
被告:新疆克州东信伟业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新疆克州阿图什市松他克路北8院。
法定代表人:王文东,系该公司总经理
被告:新疆克州东信伟业科技有限公司阿克陶县分公司,住所地新疆克州阿克陶县人民东路(江西二大道162号东一栋3号门面)。
法定代表人:郑远昊,系该公司总经理。
原告新疆宏泰视讯安防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新疆克州东信伟业科技有限公司阿克陶县分公司、新疆克州东信伟业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2月16日立案。原告新疆宏泰视讯安防科技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21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的撤诉申请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自己权利所作的处分,现原告新疆宏泰视讯安防科技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本案起诉,不违反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新疆宏泰视讯安防科技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970.33元,原告未缴纳。
审判员 李     莎     莎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八日
书记员     麦尔哈巴·塔依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