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永盛建筑有限公司

某某、平度市永盛建筑有限公司其他案由恢复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平度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0283执恢659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7年7月5日生,住平度市。 被执行人:平度市永盛建筑有限公司,住所地平度市三城路236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平度市永盛建筑有限公司其他案由纠纷一案中,现被执行人于2019年6月27日被我院裁定宣告破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一百零五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平度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4)平民一初字第3479号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 审判员  李 强 审判员  刘 刚 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