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成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湖南强强双狮建材有限公司、湖南成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湘0104执6076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湖南强强双狮建材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成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长沙市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7)长仲调字第1043号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据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定,本院于2020年9月3日立案执行。被执行人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因执行工作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第二百四十二条、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划拨被执行人湖南成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银行存款1174021元;或扣留、提取其应得收入1174021元;或查封、扣押、冻结其价值相当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李丽琴
书记员  谢 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