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德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4162长沙驰锦建材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湖南省德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湘0181执4162号
申请执行人长沙驰锦建材贸易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恭继,总经理。
被执行人湖南省德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向东。
申请执行人长沙驰锦建材贸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南省德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0)湘0181民初1390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已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被执行人未予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的、第二百四十三条、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裁定如下:
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湖南省德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01268元或其他等值财产。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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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员  左凯
二〇二〇年六月三日
书记员  王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