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2)湘0103执7648号
申请执行人:***,男,1971年5月29日出生,汉族,住湖南省南县。
被执行人:湖南九纬置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暮云街道高云村曾家湾组万家丽南路与金井路交叉口东南角。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楚林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银杉路31号绿地时代广场5、6栋607、608房。
法定代表人:***。
上述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9月26日作出的(2022)湘01民终10834号民事判决书现已发生法律效力并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湖南九纬置业有限公司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3年1月19日作出(2022)湘民申7494号民事裁定书指令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并中止原判决的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项,裁定如下:
终结(2022)湘0103执7648号案件的执行。
当事人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内再次申请执行的,本院恢复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陈铁军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七日
书记员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