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隧集团有限公司

交隧集团有限公司、某某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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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21)浙0302执7468号
申请执行人:交隧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温州巿鹿城区香源路58号展鑫大厦801、802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300145054130J。
法定代表人:许明串。
被执行人:***,男,1971年04月19日出生,住所地温州市鹿城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交隧集团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互易纠纷一案中,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协议,需要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1)浙0302执746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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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严永乐
审判员朱桢
审判员夏益民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日
书记员瞿谷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