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雅朗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萍乡市雅朗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西省芦溪县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赣0323执658号之五

萍乡市雅朗光伏科技有限公司、萍乡市安源区高坑镇云泉村村民委员会: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萍乡市雅朗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萍乡市安源区高坑镇云泉村村民委员会合同纠纷一案,经被执行人萍乡市安源区高坑镇云泉村村民委员会自动履行,执行金额85000元,申请执行人已领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