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核聚能热力有限公司

***与中核聚能热力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永昌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甘0321执1179号 ***、中核聚能热力有限公司: 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中核聚能热力有限公司劳务合同纠纷一案中,委托我院冻结中核聚能热力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2900MA7564U33U)持有的在永昌县华泽能源管理有限公司10.0036%的股权,持有的在永昌县聚华燃气有限公司20%的股权。期限为两年。执行期间,永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本院出具情况说明称中核聚能热力有限公司上述股权已冻结,本院已向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法院告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3)甘0321执1179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