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远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西安远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陕0114民初1043号
原告:西安远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阎良区人民路东段。
委托诉讼代理人:焦花妮,陕西荆山塬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仝盼盼,陕西荆山塬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
原告西安远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案于2022年5月12日立案。原告西安远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西安远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申请撤诉,系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西安远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由原告西安远方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王惠惠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十七日
法官助理 李明轩
书 记 员 程 华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