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云2801执331号
云南省景洪市人民法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景洪昌江城乡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景洪市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云2801民初3897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景洪昌江城乡规划建筑设计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0日向我院申请执行,我院于2020年3月10日立案执行。
本案申请事项为执行标的本金50000、执行费650元,总计50650元。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到位标的50650元。现该案执行完毕,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三月三十一日
联系人:罗榕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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