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鸿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梅河口市鸿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梅河口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581执1370号 ***、梅河口市鸿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与梅河口市鸿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22283.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100000.00元,未执行到位的22283.00元,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同意本案执行完毕。至此,***向本院申请执行的梅劳人仲字【2021】第184号仲裁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日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