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科技长春有限公司

长春建工集团吉泽建设有限公司与中建科技长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德惠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吉0183执1363号
申请执行人长春建工集团吉泽建设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中建科技长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纠纷一案,现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长期履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9)吉0183民初3698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陈 钢
书记员 张广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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