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龙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

因未依法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文件、建设项目未经验收即投入生产,厂区内物料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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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时间:

    2019-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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