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奥祥建设中心

某某民事经济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辽0105执保711号
申请保全人:沈阳奥祥建设中心
被保全人:**
申请保全人沈阳奥祥建设中心与被保全人**其他案由纠纷一案,财产保全措施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执行员  :崔超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陈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