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山保护开发区龙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长白山保护开发区龙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成都天地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抚松天地良药药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抚松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吉0621执161号

关于申请执行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龙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成都天地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抚松天地良药药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吉06民终806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请求被执行人抚松天地良药药业有限公司给付申请执行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龙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1,979,324.20元及利息,被执行人成都天地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一审案件受理费,由被执行人成都天地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抚松天地良药药业有限公司各承担11,306.96元;二审案件受理费,由被执行人成都天地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抚松天地良药药业有限公司各承担11,306.96元,申请执行费22,646.00元由被执行人成都天地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抚松天地良药药业有限公司共同承担。

在执行过程中,经本院强制执行,扣划被执行人成都天地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存款2,249,222.62元(含违约金182,029.08元、迟延履行金19,995.50元、申请执行费22,646.00元),现已执行完毕。本院认为,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吉06民终80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已经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白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吉06民终806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本案予以结案。

审判员 张文君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一日

书记员 刘东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