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建设集团石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长春建设集团石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长春亚和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192执保582号
申请保全人:长春建设集团石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春市朝阳南区育民东路与卓越大街交汇处(中小企业服务大厦)772室。
被保全人:长春亚和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普阳街3505号汽车区信息综合楼824室。
申请保全人长春建设集团石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长春亚和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依据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的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吉0192民初1576号民事裁定书,本院于2021年6月28日立案保全,在保全过程中,查封了被保全人长春亚和汽车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名下坐落于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东至丙四十二街的不动产及其地上建筑物(不动产权证号:XXX,土地宗地号:220106009205GB00154,土地面积:10,150平方米)(查封期限叁年,查封日期2021年6月29日至2024年6月28日),现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之规定,本院(2021)吉0192民初1576号民事裁定书中的保全事项现已全部保全完毕。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