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中鼎市政建设有限公司

大连市旅顺口区铁山街道办事处、大某某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辽0212执461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大连市旅顺口区铁山街道办事处,住所地大连市旅顺口区。
法定代表人:徐磊,系该单位主任。
被执行人:大***市政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顾原,系该单位总经理。
申请执行人大连市旅顺口区铁山街道办事处与被执行人大***市政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辽02民终7157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大连市旅顺口区铁山街道办事处自愿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辽02民终7157号民事判决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于 森
审判员 王庆国
审判员 赵燕杰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书记员 庄明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