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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洮生源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临洮县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甘1124民初3600号 原告:临洮生源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112456642999XR。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被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20101569996244X。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原告临洮生源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与被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3年9月8日立案。原告临洮生源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于2023年10月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山临洮生源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的申请撤诉系其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应予准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五)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五条、第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临洮生源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702元,减半收取计2851元,由临洮生源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十月九日 书记员  宁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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