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恒源建筑钢结构有限公司

**与吉林恒源建筑钢结构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保全结案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市绿园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106执保47号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吉林恒源建筑钢结构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申请人于2021年3月18日向本院申请保全。在保全过程中,本院依执行裁定书载明的内容对被申请人名下银行账户予以冻结,本案保全完毕。
申请人于保全日期届满前一个月向本院提出保全申请,逾期本院将不予续封。
本院(2021)吉0106执保47号执行完毕结案。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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