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恒邦暖通科技有限公司

吉林省恒邦暖通科技有限公司、百洋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长春市宽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吉0103执2772号 申请执行人:吉林省恒邦暖通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吉林省二道区。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百洋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长春市宽城区。 法定代表人:***。 申请执行人吉林省恒邦暖通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百洋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1)吉0103民初737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百洋建设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19日向本院申请执行。现因上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故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2021)吉0103民初737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2022)吉0103执2772号执行案件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二日 书记员  邹 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