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冀东混凝土有限公司

吉林市冀东混凝土有限公司、吉林省民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吉0211执2364号
吉林市冀东混凝土有限公司、吉林省民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吉林市冀东混凝土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吉林省民新建设有限责任公司、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执行,扣划被执行人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银行存款4466078.64元,其中给付申请执行人4431953.64元,交纳执行费34125.00元。申请执行人书面向本院提出终结执行申请。至此,申请执行人吉林市冀东混凝土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吉林市丰满区人民法院(2020)吉0211民初151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内容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