垣宝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苏1311执保1556号
民一庭:
你庭于2023年6月25日移交我局执行申请人垣宝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受民一庭移交:冻结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存款830万元。截止2023年6月27日实际冻结金额为8300000元。现已完成相关保全事项并将结果反馈给你庭。故此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