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格尔旗宝瑞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准格尔旗宝瑞机械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青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龙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内0622执保170号

准格尔旗宝瑞机械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准格尔旗宝瑞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与四川青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四川龙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广利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本院于2020年8月30日冻结了被申请人四川青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第七支行账号为51×××53账户存款250000.00元(实际冻结足额),该被保全标的到期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本院于2020年8月30日冻结了被申请人四川广利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工行四川省成都市邛崃市支行营业室账号为44×××02账户存款400000.00元(实际冻结足额),该被保全标的到期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本院于2020年8月30日冻结了被申请人四川龙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南分行账号为54×××09账户存款1500000.00元(实际冻结足额),该被保全标的到期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本院于2020年8月30日冻结了被申请人四川龙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工行四川省成都邛崃支行账号为44×××10账户存款3450000.00元(实际冻结足额),该被保全标的到期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你如果请求对上述被保全标的续行保全,应在被保全标的到期时间前7日书面向本院提出,逾期申请或者不申请的,由你自行承担不能续行保全的法律后果。

特此告知。

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