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天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河南天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社旗县春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8)豫1302执2634号
河南天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
河南天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与社旗县春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238000.00元、案件受理费8470元及利息。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元33.553万元,申请执行人对部分利息放弃,申请人写出书面申请,同意结案。至此,河南天驰机电设备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7)豫13民终4934号民事判决书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李东红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罗 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