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集团青海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电建集团青海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人民法院 诉讼保全结案通知书 (2022)青01**执保248号 申请人西安西电高压开关有限责任公司与被申请人中国电建集团青海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国内非涉外仲裁裁决纠纷一案,申请人于2022年11月15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对被申请人中国电建集团青海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行西宁中心广场支行账户×××内的存款270689.92元予以冻结,申请人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市分公司出具的保单保函提供担保,本院依法受理。 执行过程中,本院作出(2022)青0104财保6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中国电建集团青海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行西宁中心广场支行账户×××内的存款270689.92元。2023年1月4日,本院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行西宁中心广场支行依法冻结被申请人中国电建集团青海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账户内的存款以270689.92元为限予以冻结(本案实际冻结金额为人民币270689.92元)。 本院作出的(2022)青0104财保6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申请人中国电建集团青海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行西宁中心广场支行账户×××内的存款270689.92元,申请人基于以上民事裁定书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实现。 (2022)青0104执保248号案件保全完毕。 二〇二三年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