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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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海事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72执370号
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安徽大恒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深圳柏域***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深圳柏域***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海上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因当事人和解并履行完毕,执行标的已执行到位。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2020)浙72 民初1259号民事判决已经执行完毕,特此结案。
二〇二一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