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武城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1428执712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6年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武城县城区。
申请执行人:***,女,1969年出生,汉族,住山东省武城县城区。
被执行人:武城博远天然气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武城县德商路东振华街北。
本院在执行***、***与被执行人武城博远天然气有限公司损害赔偿纠纷一案,(2020)鲁1428民初200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已根据申请进入执行程序,因已履行完毕,本案现予以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七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