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渝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重庆市永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重庆市渝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民事裁定书
(2019)渝0113民初14009号
原告重庆市永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与被告重庆市渝兴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9年8月7日立案。因原告重庆市永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撤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重庆市永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撤诉。 本案案件受理费100元由原告重庆市永恒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承担。
审 判 员 吴小琴
法官助理 吴继超 书 记 员 程 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