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南建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甘肃省临潭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甘3021执保22号 关于申请保全人西安华歌交通设施工程设备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甘南建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依据临潭县人民法院作出的(2023)甘3021民初591号民事裁定书,本院依法冻结了被保全人甘南建林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名下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潭支行账户6101********(控制金额:778813元,实际控制金额:5426.85元)、夏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九甲信用社账户75021200********_10000156(控制金额:778813元,实际控制金额:76509.65元)、750212400002××××_10000156账户(控制金额:778813元,实际控制金额:25257.33元)、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潭县支行账户2736********(控制金额:671619.17元,实际控制金额:671619.17元)。 至此,申请保全人西安华歌交通设施工程设备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3)甘3021民初591号民事裁定书保全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八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