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川1024执恢180号
重庆力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重庆力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与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合同一案,申请恢复执行标的:150万元。经本院立案执行,本次已强制执行到位150万元。至此,重庆力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四川省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川10民终340号民事调解书,即中国第四冶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应履行的:工程款17981912元及利息、赔偿损失543362.30元、鉴定费用200000元、一审案件受理费134150元、未进入鉴定的已签证部分工程款1690000元,合计2330万元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