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泰成科技有限公司

某某、济南泰成科技有限公司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0104执661号
申请人:***,男,汉族,住济南市槐荫区。
被执行人:济南泰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
法定代表人:曹成。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济南泰成科技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现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
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二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