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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浙0822执819号
申请执行人:常山县茜鑫建材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常山县球川镇利川北路2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22MA2DGE1D0E。
法定代表人:方亮根,职务:负责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刘永祥,常山县天马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
被执行人:浙江卓安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常山县天马街道定阳南路813幢1011、1012、1013、1014、101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822739904008K。
法定代表人:兰琦,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阳明,男,系该公司员工。
本院在执行常山县茜鑫建材有限公司与浙江卓安建设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浙江卓安建设有限公司已全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五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