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会盟投资有限公司

渑池县会盟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某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渑池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8)豫1221执恢158号
申请执行人渑池县会盟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渑池县煅烧厂办公楼2楼。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女,1976年11月12日生,汉族,住渑池县。。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4)渑民初字第1351号民事调解书,执行渑池县会盟城镇发展投资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执行完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4)渑民初字第1351号民事调解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审判员***
审判员***

二〇一八年十一月六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