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昱旻辉建设有限公司

某某、广东弘星建设有限公司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2)粤1973执43号
广东弘星建设有限公司、**:
关于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广东弘星建设有限公司、**执行一案,(2021)粤19民终380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广东弘星建设有限公司已向申请执行人支付相应款项,并向本院交纳了执行费,(2022)粤1973执43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