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建设集团成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与中航建设集团成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市航众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豫1002民初5042号 原告:**,男,1971年1月6日出生,汉族,住郑州市管城回族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中航建设集团成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都产业集聚区宏腾路西**都高新技术产业园10#厂房。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河南众得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许昌市航众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都产业集聚区宏腾路西**都高新技术产业园1#办公楼北段三层。 法定代表人:***,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河南万朋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河南万朋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与被告中航建设集团成套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市航众电气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8月10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经审查认为,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 判 长  丁 伟 人民陪审员  *** 人民陪审员  ***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八日 法官 助理  *** 书 记 员  刘 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