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蠡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冀0635执639号之一
申请执行人:铁航供应链河北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圆圆。
被执行人:******热能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舒晓亮。
本院于2020年07月23日以(2020)冀0635执保507号保全裁定对******热能科技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进行保全处理。现该案件已转入执行阶段,因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决定执行******热能科技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规定,裁定如下:
划拨被执行人******热能科技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44×××28账户内存款人民币2283138.16元。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付锁柱
二〇二一年六月一日
书记员 伍江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