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城投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中心支公司与上海城投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沪0101民初4119号 原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中心支公司,住所地江苏省无锡市清扬路228号地铁控制中心配套综合楼地上第8、9层。 负责人:***,该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上海源***事务所律师。 被告:上海城投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黄浦区永嘉路18号108室。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观***(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观***(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中心支公司诉被告上海城投公路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2月14日立案。原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中心支公司于2022年8月23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当事人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处分自己的民事权利和诉讼权利。原告的撤诉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中心支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50元,减半收取计25元,由原告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中心支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三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 附:相关法律条文
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