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富邦菌业有限公司

山东莘华建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莘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0)鲁1522执保811号
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0)鲁1522民初707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发生了法律效力,现申请保全人依法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被保全人名下财产183820元。
本院经审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保全人名下财产183820元。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楚书青
书记员  王斯璇